第二百三十章 一物降一物 (2/2)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也看到过地龙,在阿根廷当地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安第斯鹰,岁寿动辄过百,活个七八十年的分属寻常,因此又被叫做安第斯神鹰。”
“这种鹰不在虫经记载,却也是一种难得的天虫,尤其喜欢食腐,食量极大,一顿吃饱后便喜欢蹲坐在山崖上佛坐,故此又被称作是佛系神鹰,此天虫岁享七十为一道坎儿,在七十岁换喙以前后趾有畸形,不适合捕猎,轻易不会杀生,七十岁后会换喙易趾,找那种陡峭绝壁之地,用喙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再用新长出来的喙把自己的畸形后趾拔掉,等新的后趾生出后便不再是畸形,这时候它们浑身毛骨几乎等于重新换一遍,可谓是脱胎换骨,便如浴火凤凰般获得重生。”
“重生后的安第斯神鹰就有了杀性,开始喜欢捕捉活物为食,至少能活个百十年甚至更长,所以又有七十为佛,百岁为魔的说法,一旦成了魔鹰,体型也会重新生长,到百斤而止,到此才算成气候,普通胎生兽已不在其食谱中,天上飞的只吃鹳鹤,地上跑的非狮虎不吃,南美有美洲狮和美洲虎,都算是地上虫,鳞虫非蟒蚺不食,而它最爱吃的还是地龙幼虫。”
李牧野滔滔不绝,这些奇谈怪事都是之前从皮日修那里听来的,小野哥嘴皮子功夫了得,说起来如数家珍,霍泽很感兴趣的听着,这时忍不住插了一句:“所以这地龙虫才会对安第斯鹰的蛋格外感兴趣?”
“霍大哥圣明!”李牧野道:“这地龙在成年以前最大的天敌就是安第斯魔鹰,但在成年以后便无所畏惧了,只要感应到安第斯鹰的气息,此物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攻击,一旦它被鹰蛋吸引钻入陷阱,只需要及时关闭门户自然可以成擒。”
霍泽高兴的点头,嗯一声道:“太好了,果然是会的不忙,忙的不会,我之前被这个皮日修的手段困惑,隔行如隔山完全找不到对策,听你这么一说,恰如拨云现日豁然开朗。”
此人不但相貌出众,气度谈吐也非草莽俗物之流,浅笑温言,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与李牧野之前所听到的那个杀手之王凶厉残忍的形象不相吻合。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恰恰说明了霍泽的境界已经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这样的人要比那些凶相在外的魔头更可怕。
李牧野谦辞道:“霍大哥谬赞了,兄弟愧不敢当。”
霍泽道:“我之前通过别人对你的履历做了些了解,兄弟你之前是刚从南美归来,听你刚才这一番高论,此言果然非虚,不过我还有一事不明要当面请教,李兄弟万里迢迢去南美做什么?”
李牧野对这个问题早有腹稿,从容答道:“实不相瞒,小弟是为了师门秘书中记载的一件宝贝去的。”
“哦?”霍泽颇为感兴趣的:“什么宝贝,又怎么会流落到南美那么远?方不方便说给我听听?”
“霍大哥天人一般,世俗之物纵然再宝贝也不入您法眼,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李牧野道:“说起这件宝贝来,的确有些来历,之所以要去到南美洲那么远,还要从一段上古历史说起。”
“愿闻其详!”
李牧野道:“霍大哥可听过上古殷商移民的传闻?”
“请恕愚兄孤陋寡闻,不曾听过。”
李牧野道:“诗经的商颂记载: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这说的是商代第十一代王相土,开拓疆土到了渤海,与海外发生了联系,殷商先贤们从渤海出循洋流北上而渡白令海峡便到了美洲大陆,周兴商亡后,这些人故土难回,便以殷地安阳遗民自称,在美洲大陆上浪迹生活了数千年至今。”
“还有这种事?”霍泽不可置信的:“那要这么说来,最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却是我华夏先祖了?”
“此事在我虫地师门户传承下的秘闻中记载十分详细,可以说是千真万确。”李牧野道:“大概在二十年多前,有考古学者在墨西哥中南部的奥尔梅克文化遗址拉文塔祭祀中心地下数英尺沙中发掘的16尊雕像和6块玉圭,经过仔细甄别,一部分学者认为玉圭铭文的刻写方法与甲骨文相同。”
“只是一部分?”霍泽道:“是不是说这个说法还存在争议?”
李牧野道:“学术上的争议并不重要,我们虫地师门户最关心的是那十六尊雕像所代表的上古时期一个叫风族的远古族群,这个族群曾在上古时期活跃于徐州彭城邑,他们总结传承了一些养寿命增岁寿的方术,是我最感兴趣的。”
这番话自然是从皮日修那里听来的,皮日修知道霍泽江湖经验老道,一般不入流的谎言在他面前根本站不住。所以交代李牧野说的这些内容全都是货真价实的真材实料。李牧野口若悬河,说的时候引经据典毫不迟疑。霍泽也是博闻强记之人,听罢深信不疑,同样非常感兴趣,问道:“那李兄弟这趟南美之行可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