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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饭,有吃有喝有住,还没要命的危险,爽的不谈了。
唯一的秩序管理者是这一片儿的黑帮,交了保护费的分一小片地方住,没交的挨了揍赶走当流浪汉。
母亲离开之后保护费没人交了,这一小片巴掌大的连转身都费劲的小房间就被分给了其他人。
于是郁潜成了新的流浪汉。
那时候是冬天。
冬天冷,真的冷啊。
她身上长了很多冻疮,又疼又痒又冷,久久不好。
她一直发烧,但又一直都死不掉,冻疮破了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一块正在腐烂的肉。
贫寒贫寒,贫和寒总是连在一起的。
穷人才会冷。
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食物,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她就算蹲在便利店门口想蹭一下别人开门时漏出来的暖气都会被赶走。
郁潜当时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垃圾桶翻到几件不要的破布,围在身上,把露在外面的胳膊腿裹起来。
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捡到点馊了的食物。
她就这么度过了第一个冬天。
贫民区要饭都不行,因为所有人都很穷,没人有多余的善心。
出了贫民区到街上,离内环城十万八千里的小破街,都会有所谓的“体面人”驱赶流浪汉和乞丐。
“妈的,人一旦生在那里就不是人了,这辈子算是撂那儿了,连狗都不如,狗还有机会偷跑到内环城区去馆子里捡吃的。”郁潜说到这里感慨一句。
白翻看她的手,视线落在她如今白皙修长的手指上,这是一双漂亮的手,但能在一眨眼就找到人类最脆弱致命的部位给予最后一击。
除了握枪留下的老茧看不出其他的伤痕,也没有冻疮后手指变粗,他知道她全身都打过更替药剂,皮肤和骨骼或多或少都动过刀子,为了让她力量不足的身体能拥有更强的作战能力。
她拒绝义体改造,就只能改造本身的肉体。
其实他觉得,郁潜这样做的另一层原因是想摆脱过去的回忆,但她从来没提过,他所有的认知都是在郁潜十岁左右离开贫民区跑进垃圾场里生活的日子。
他问:“然后呢,你跑到垃圾场了?”
郁潜回忆了一下:“那还不至于,垃圾场更难活啊,天天都有无人认领的尸体被丢到那,天一热各种细菌病毒跟开大会一样,那里的流浪汉都活不了多久。”
“那你怎么跑去了?”
“没办法啊,这么蠢的问题你也问。”
但凡她还能在贫民区活下去都不会去垃圾场。
那里说是垃圾场,其实还有各种工业废料。
只要在那呆的久,各种被化学物质引起疾病都会接踵而至。
但是一个小孩在贫民区是活不下去的,像是一只随时都可能被踩死的蚂蚁。
她就连翻垃圾桶都会被嚷嚷滚开,一堆比她大点的逼崽子,仗着脑袋上还有片天花板就把她的垃圾桶踢翻,把里面被丢弃的馊了的食物用他们那只脏兮兮的脚碾的稀巴烂。
这是一种最纯粹的恶,没有利益分歧,无关感情纠葛,孩子的恶就是最纯粹的最天然的恶,什么都不为,就是要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