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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欢欢从早上一直坐到下午,大概是四五点的时候,之乐才回来。
之乐扛着一头大野猪,那野猪看上去蛮瘦,估计也是饿了一个冬天了。
之乐把猪带到河边,很快处理好了,又在河边架起火堆,开始做晚饭。
明欢欢站在洞口远远看着,肚子饿得咕咕叫,一整天都没吃东西,要是平时,还可以和寒大妈说说话,煮点肉汤喝。
不知道重族人发现他们走了,会是怎么想。
眼看就要面临战争,他们却跑掉了,想着明欢欢就觉得心虚。
当肉快烤好的时候,之乐上来把明欢欢抱了下去,她现在也没工夫跟之乐斗嘴,望着烤的滋滋响的肉口水横流。
而之乐只是轻轻一笑,就拿着水果刀在河边刮起了胡子。
咦?!
明欢欢的注意被吸引过去了,话说她和之乐相处也四五个月了,从一开始见到之乐,他就是一脸胡子毛发,作为枕边人,她甚至连之乐的庐山真面目都不知道的。
水果刀十分锋利,所以之乐很小心,他一点点的从脸颊开始,把纠缠成一团的长长胡子慢慢刮掉,从左边脸颊到下巴,然后是右边脸颊……然后是上唇部位。
明欢欢眼睛都不眨一下,她嘴巴越张越大,眼中的惊讶和赞叹越来越浓重。
这真真是个美男子啊!
以前只看到一脸的毛,现在剃了毛,那刚毅的轮廓,完美的唇形。
虽然一张脸还有大部分被头发遮住,但是就光光看下部分,已经知道是美人了。
“之乐,头发也得剪剪!”
明欢欢让之乐上山洞找来剪刀,立即自己亲自操刀,给之乐捡了个酷酷短发造型。
虽然效果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这种不经意打造的自然凌乱感,更显得独特。
然而让明欢欢迷醉的不是她剪的发型,而是之乐的整张脸。
一脸胡子刮了,头发剪短了,他的真面目也就出来了。
有棱有角,刚毅完美。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
长得又十分具有古典气息,加上高大的身材,这样的美男子拉到现在,也是少见的!
明欢欢看得都呆了,直到之乐费解得叫着她的名字,她才咽了咽口水,清醒过来。
之乐的嘴角挂着一点笑,显然他被明欢欢的痴迷取悦了。
望着河面,之乐看着那张久违的脸,往昔的回忆一幕幕,罢了,都是过去了,现在,他是野人之乐,有着自己的伴侣,这就够了。
……
春天是生长的季节,明欢欢有时候跟着野人出去打猎,回来了就在河边种地,她从玉佩里要了一些简单的种子,像是白菜种子,红薯。
从小在城市长大,明欢欢也是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平时吃的菜,只看到盘子里做好的,至于它们原本的名字和模样,她都不知道,所认识的,也只有最基本的几种。
之乐对明欢欢的行为保持完全支持的态度。
他帮明欢欢松土,种地,又担心菜地被其他动物破坏,还按照明欢欢的要求,在旁边围了一圈篱笆。
春天动物多了,之乐打来的猎物也多了,这天才到中午,之乐就扛着两只大野兽回来,一只仍在地上剥了皮处理好烤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按照明欢欢的嘱咐拿到旁边树上挂着晒干,这一代有野人活动的踪迹,一般动物不敢来。
明欢欢看着旁边还放着的另一只巨大野兽,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讨好地跑到野人跟前,笑得谄媚,“之乐,我们也吃不下这么多,要不送去给重族吧,族人很多一个冬天都没吃饱过。”
之乐正啃着肉骨头,听明欢欢这么说,停了一下,静静看着明欢欢,一副面瘫模样。
明欢欢于是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拍马屁,之乐点头了,“好。”
于是下午,之乐看着野兽去了重族,而明欢欢兴高采烈的处理了兽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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