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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关西之前猎杀了一头棕熊然后把它的皮裹在自己身上保暖,熊皮既大且厚,巨大的熊皮裹在秦关西的身上让秦关西整个人看起来都像一只趴在温泉边休息的熊。
没有任何野兽愿意招惹棕熊这个大家伙,所以大部分的野兽在距离秦关西很远的地方都是望而却步,夹着尾巴悻悻逃走。
秦关西哪知道他随手裹的熊皮给他带来了那么大的好处,秦关西现在只是呼呼大睡,睡的昏天黑地。
只是,秦关西没想到的是,他身上裹着的熊皮吓走了那些凶猛的野兽,却吓不跑人类......
库尼尔山,山不高,常年积雪,原始森林茂盛,野兽众多。
白令海峡,人烟稀少,但并非不是没有人类。
此时此刻,就在库尼尔山的深处,温泉旁。
一群陌生人的到来打破了原始丛林的寂静。
人群约莫五六个,一女四男,男人均是魁梧有力的青壮年,女人身材纤细,步伐倒是稳健,一行五人年纪都在三十岁开外,但决计不到四十岁。
五个人,手里都有枪。
四个男人人手一把一米长的长管猎枪,女人手里也有一把手枪,五个人秉着呼气,蹑手蹑脚的踩在松软的雪地上,尽量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同时,五个人的眼睛放着既兴奋又紧张的亮光瞪着远处的一个趴在温泉边呼呼大睡的棕熊。
“佳丽,你快看那棕熊,它竟然睡着了,等会儿咱们靠近了给它一枪,记住,一定要往脑袋上打,一枪毙命,枪都打准一些,千万不要毁了这张上号的熊皮。”
“好的,嘉文哥。”
几个男人兴奋的搓着手,抱着列枪又是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睡在温泉旁的棕熊半步。
这些人看样子都是经验十足的老猎人,所以对打猎这种事应该是有很多的经验,他们知道棕熊这种野兽十分的不好惹。
如果一个猎人在野外遇到了棕熊,那么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如果这一枪打不中,那么棕熊会在电光火石之间扑倒你的身边一巴掌将你打成肉饼。
好在他们现在有五个人,五条枪,五个猎人对付一只酣睡在温泉旁的棕熊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这五个猎人不想隔着老远的距离乱枪打死这只棕熊,而是想靠近一点找个好位置,一击毙命,让子弹从棕熊的脑壳里戳过去,从而不破坏这头熊的熊皮。
狗熊最值钱的部位不是它的肉,而是它的皮。
对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来说,他们自然清楚一头熊的价值几许。
一头棕熊的肉不值钱,别看棕熊个头大,身上的肉若是割下来能抵得上任何一头大肥猪,可棕熊的肉很难吃,难吃到让人恶心。
棕熊身上唯一之前的有两个东西,一是棕熊的爪子,俗称熊掌,二是棕熊的皮毛,俗称熊皮。
其实熊掌也并不是很好吃,做熟了咬起来和鸡爪子的味道也差不了多少,但熊掌却在华夏很有市场。
华夏人嘛,从古至今对吃这件事是乐此不疲,从华夏人诞生那一天直到今天,凡是世界宇宙万物所拥有的吃的的食物,不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草里蹦的,只要是吃不死人的东西华夏人都吃。
尤其是当年的孟老夫子说过熊掌好吃,所以直到今天许多华夏人都对熊掌这个东西情有独钟。
尤其是野生棕熊,一只熊掌的价格可以卖到几万块甚至是十几万块。
除了熊掌之外,棕熊身上更值钱的是它身上的这块熊皮。
一张完整的熊皮价格便宜的也得要几十万,如果是野生的毛质良好的熊皮甚至能卖到几十万。
熊皮最值钱的是完整的熊皮,也就是一张熊皮完好如初,没有任何的枪孔和破坏,这样的熊皮在华夏能卖到几十万的高价。
华夏不缺有钱人,更不缺暴发户似的有钱人,暴发户最喜欢的就是熊皮虎皮这类的大型野生动物的皮毛作装饰品,越完整越好看的熊皮就越值钱。
出现在温泉旁边的几个人便是猎人,他们手里的拿着的枪便是猎枪,他们的目的就是一枪射死那只躺在温泉边休憩的大狗熊,而且是要一枪就打中狗熊的脑袋,争取最大的限度不伤害到狗熊本身的毛皮。
几个猎人看到了狗熊,还是个傻乎乎的睡着了的毫不设防的狗熊,自然是喜不胜收,他们哪里知道,睡在温泉旁边的不是棕熊,是裹在熊皮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