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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沾染脸上血浆,在众人的惊讶当中,间桐雁夜径直向自己的嘴唇上抹了上去,好似为苍白的灵魂铺上了淡妆一样,让人着迷,却又让人心悸。
灵基破碎之后,虽然英灵会逐渐消失,但这一段过渡的时间,雁夜却用他残留的血向人们展示了最后的凄美。
或许用词不当,但在麻婆眼中就是那个意思,间桐雁夜是疯子吗?当然不是,他不过就是个女装大佬罢了,那他为什么会这么做?
是醉心杀戮的变态嗜好,还是说他在警告自己呢?绮礼不知道正确答案是什么,但他十分清楚,一旦触碰了这个男人的底线,他一定会让自己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即使自己都不清楚恐惧到底是什么,但从那人的眼中读出的坚定告诉他,要是间桐雁夜的话,他一定能找到。
轻轻松开左臂,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英灵,便如同没了骨头支持般瘫倒在地上,甚至都溅不起半点灰尘。
“他我吃定了,耶稣也留不住他,我说的!”
银枪,血唇,这是间桐雁夜倒下窗口后的最后一句话,声音并不是很大,却直透人心,对于知道金闪闪真实身份的麻婆来说,间桐雁夜的行为,无疑是在以人类之躯,向神灵宣战!
那位哈哈王听了之后,只怕会气到吐血吧,不过金闪闪要是不生气,不自大,就四战的英灵强度,谁又能挡得住他呢?这是雁夜给他下的第二道枷锁。
速降130米的自由落体运动,当雁夜能够看清楚地面之后,一具具哈桑的尸体便被人整整齐齐的摆到了车上,其中有一些的灵基已经破碎,身体正在逐渐消散,但在牛逼的物理管辖权内,雁夜还是有办法做到安全降落的。
为什么一年前小樱刚过继过来时,他甚至于放弃了冠位论文的撰写,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但留下一条狗之后,却又急急忙忙的离开,使整件事显得虎头蛇尾的。
是他大意吗?当然不是,与其说是放心这条只会拆家的萌犬,倒不如说他相信系统的评级,四星礼装库兰猛犬,就单单只是装备着,一天的消耗便达到了96,这个数据已经是普通人的极限。
没有经过魔术训练的小樱,她自身的恢复力甚至都达不到1,除了每夜子时的体力自动补充,她甚至都得不到任何体力保障。
但即便如此,雁夜却依旧为她装备了上去,为的是什么?雁夜不在的一年当中,脏砚可能会忍住不出手吗?可为什么没有得手?
真相只有一个,这条只知道在雁夜身边卖萌的傻狗,远比想象中厉害,脏砚的忌惮,六位哈桑的倒地就是最好的证据。
萌犬自知这次功劳不小,自上车开始便装出一副孤高的样子,雁夜侧目看去,有那么一瞬间,在那双澄澈的蓝色瞳目中,他竟然看出来独属于狼王的高贵。
宠溺般的摸了摸萌犬的头,这货果然一秒破功,冲着雁夜摆出一副包子脸,就差咧嘴笑了,雁夜无奈的摸摸头,自己也没喝酒啊,竟然会相信这二货会高傲。
“找个机会,把箱子拿下来,记住千万别拆,不然我也保不住你的这条狗命!”
“汪!u?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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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一阵痛呼声传来,正在为雁夜上药的小樱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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