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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六章?? 狂狼(10)

    “又是狗毛,又是鸭毛,凶手是什么意思?”方远航不解道:“难道是羞辱死者?”

    明恕双手揣在警裤口袋里,沉默着走到走廊上。

    孟珊嘴里被塞了狗毛,在未确定唐倩口中的毛发是鸭毛前,还能认为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爱狗者,而孟珊对狗肉情有独钟。现在是冬天,冬邺市并没有禁止狗肉买卖,光丹路对面的菜市场小贩证实,孟珊在刚入冬时,买过一次狗肉。

    但唐倩口中的却是鸭毛。

    凶手不仅是个极端爱狗者,还是极端鸭类保护者?

    理论上倒不是没有可能,但实际上可能性很低。

    在这两起案子里,她们被割走的嘴唇才是重点,凶手瞄准的是她们相似的嘴唇,而她们同是五官端正、漂亮的女性。

    可狗毛和鸭毛到底暗示着什么?

    明恕微低着头,在走廊上来回走动。

    真的是“吃人”吗?

    凶手像那个吃年轻健康膀胱的女人一样,吃掉了孟珊和唐倩的嘴唇?

    当时在特别行动队的审讯室里,女人嚣张地笑着,说:“你们可以杀猪宰牛,我为什么不能杀男人,吃掉他们的膀胱?我杀男人,和你们杀牲畜有什么区别吗?在你们眼里,猪牛低人一等,是可以杀来吃掉的牲畜,所以你们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可在我的眼中,那些男人也是低人一等的牲畜啊。难道长得像人就一定是人了吗?你们不会那么天真地认为,人的内部就不分三六九等了吧?我有钱,有能力,对我来说,他们这些低等人和牲畜没差,我吃几个,触犯了哪门子法律?”

    明恕突然站定。

    牲畜。

    在那个女人眼中,被割走膀胱的八个男人只是类似猪牛的牲畜。

    那这次的凶手,是不是有类似的想法?

    孟珊和唐倩之于他,只是和狗、鸭类似的牲畜?

    他吃掉她们的嘴唇,就和吃掉狗和鸭一个概念?

    假如他此前还做过案,被害者口中放着的会不会是猪毛、鸡毛、鱼鳞?

    这样一个变丨态吃人狂,必然继续作案!

    他选择目标大概率是随机的,孟珊被跟踪,在遇害之前根本不认识他,而唐倩则与他交流过,因为“慕男”而非常容易就被他所蛊惑,心甘情愿辞掉工作,去凤升镇“等死”。

    一张网渐渐在明恕脑中铺陈开来。

    唐倩能够接触到的人虽然多,但区域其实很狭窄,凶手是在顺益街的某间酒吧、某个livehouse盯上唐倩,他们的每一次交流都是面对面,唐倩也许索要过他的联系方式,但他没有给。他们的见面次数不会太少,但也绝不会太多,因为如果太少,唐倩可能不会那么听他的话,而如果太多,唐倩必然不满足于拿不到联系方式。

    所以在顺益街,他是个“半常客”。

    至于外貌,他的长相绝不会差,年龄也不会太大。

    顺益街的夜场是他找乐子的地方,那么纺织路、光丹路一带,可能就是他工作、生活区域。

    明恕拇指在食指上轻轻磨蹭。光丹路的排查已经进行到尾声,只有烧饼摊子的老板说,孟珊觉得有人在跟踪她,其余没有一个人提到,有形迹可疑的人出现在光丹路。

    这不符合常理。

    孟珊既然已经感到有人尾随自己,那这个人就不可能只出现过一两次。一个人尾随另一个人,要保证自己不被发现,在动作、神情上必然不可能像普通路人。

    而光丹路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那里的人做的是丧事生意,这生意不分白天黑夜,到了夜间,光丹路仍旧有不少人,不是开车出去接送遗体,就是带着装备去给人搭灵堂。

    这么多人,难道没有一个注意到那个跟踪孟珊的人?

    只有一种可能,那个人出现在光丹路是件很正常的事。

    他该出现在光丹路!

    “凶手大概率是丧葬这一行的从业者。”明恕将自己的想法告知萧遇安,“他甚至有可能就住在光丹路,而顺益街是他放松自己的地方。他杀害唐倩时,选择了凤升镇,这一点变数比较大,我不确定他是随便选了一个地方,还是对凤升镇有安全感。”

    “我倾向于后者。”萧遇安说:“他杀害孟珊在杀害唐倩之后,按照连环凶杀案的递进性规律,他在处理孟珊的尸体时,选择的是他熟悉的地方,那么在这之前,他更可能在一个他熟悉的地方埋藏唐倩的尸体。”

    明恕点头,“那犯罪侧写现在就更具体了——长相英俊的年轻男人,生活区域在光丹路及附近,丧葬从业者,单身,有足够的时间去城市另一端的顺益街过夜生活,凤升镇出生,或者曾经在凤升镇生活。”

    萧遇安说:“再加一点,极端厌恶女性。”

    明恕抬眸,“嗯?”

    萧遇安眼神锐利,“你会吃人吗?”

    明恕差点噎住,“萧局,哥,我会不会吃人你不知道?”

    “那我换一个问题。”萧遇安说:“你过去接触过的那些杀人犯,除开那个吃膀胱的女人,你觉得他们会吃人吗?”

    明恕想了会儿,摇头,“不会,他们只是杀人。”

    “对,他们不会。”萧遇安说:“就算是最凶残的杀人犯,他们吃人的可能性也很低,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他们杀的是人,和自己一样的人。同类可杀,低等动物才可吃。”

    明恕登时站起来,“凶手心理上就认为孟珊、唐倩低自己一等,他吃的不是人,是牲畜!他的心理和那个吃膀胱的女人一致!”

    萧遇安点头,“本质上就是瞧不起。按照我们总结的这些特点,在顺益街、光丹路一带全面排查。凶手作案的时间间隙很短,杀害唐倩到杀害孟珊之间只隔了一个多月,我怀疑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目标。”

    明恕说:“漂亮的,唇形和孟珊、唐倩相似的女性。”

    “让各个分局对近期的年轻女性失踪案做一次详细调查。”萧遇安说:“把唇部与孟珊、唐倩相似的失踪女性全部列出来。凶手杀害的很可能不止孟珊、唐倩二人。”

    明恕说:“我立即去办。”

    办公室的门“砰”一声关闭,萧遇安看了看,神情变得比刚才严肃。

    明恕很少这样关门,看得出这次相当着急。

    连环凶手在暗处随机选择目标,在冬邺这样的大城市里,简直是防不胜防。警方在明处,再精明的警察也无法知道他下一个目标是谁,而杀人就是一瞬间的事。

    连环凶手终将落网,但是在他们落网之前,许许多多的无辜者已经失去生命。

    这是最让人感到无能为力的事。

    萧遇安双手抱在胸前,踱步沉思。

    凶手歧视女人,专盯着漂亮的女人下手。

    他可以吃掉她们身体的任何部位,为什么独独选择嘴唇?

    m形嘴唇。

    在国外的“吃人”案中,男性凶手残杀女性,吃掉的是子宫、脚、ru房等具有强烈性别指向的部位。

    明恕经手的那个案子,女性凶手吃掉男人的膀胱,也具有相似含义。

    男人吃女人的嘴,且是相同唇形的嘴,这太怪异了。

    如果凶手是女人,她吃掉漂亮同性的嘴唇,还可以理解为对自己的嘴唇不满,希望以“补形”的方式让自己变美

    萧遇安猛然驻足。

    女人?

    变美?

    南城区,米兰路一段,冬邺报业集团。

    即便传统报纸已经被新媒体冲击得几乎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本地新闻部门还是一如既往地忙碌。

    每天晚上,发生在这座城市的大大小小的事件以稿子的形式在夜班主任手中汇总,继而分配给各个文字编辑。

    近年来记者的门槛越来越低,任何人都能采访、写稿,编辑们拿到的稿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删掉几段废话,分成几个部分,提炼一个主标题就能用,有的全篇废话,没有要点,最关键的是主要事实在稿件中找不到证据支撑,这是很要命的事,一旦刊登出去,就可能是一篇“不实报道”。

    文玲看着这种稿子就头痛,一再给记者打电话,要求补充采访。

    记者是个新人,刚大学毕业的姑娘,一听要补充采访就哆嗦。文玲处理完别的稿件,一个版面已经交给美编去排版,这记者还没有将补充稿子发回来。

    时间不够了,如果再耽误下去,过了出版时间,又得因为晚点扣钱。

    做这一行太容易被扣钱,晚点了要扣钱,广告版面没协调好要扣钱,出现漏报新闻还得扣钱。

    文玲一肚子气,再次给记者打电话,那边居然嘤嘤哭了起来,说时间太紧,实在是做不完补充采访。

    文玲两眼一黑,立即将半成品稿子拆下来,去主任那里要了一篇可今天发也可明天发的稿子补“天窗”。

    当了多年编辑,这种事情她见多了,早就能完满处理,可心中还是窝火。

    纸媒不景气,怨天怨地也怨人,这些新人根本没有一点担当,补充采访是多简单的事?当初她自己当记者时,哪天晚上不是守着电话等编辑的指使,要做任何补充采访,她都能够及时搞定。

    也不知该说是时代不一样了,还是现在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都被惯坏了。

    文玲感慨了半天,听见美编小赵喊:“文姐,你这稿子字数多了,我放不下啊。”

    文玲将人赶走,自己坐下调整版面。

    小赵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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