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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间不适合留校教育,所以苏殷和楚澜是下午放学后,才去的副校长办公室。
这一耽搁,天又黑了。
昼短夜长的弊端,在这个季节体现得淋漓尽致。
几盏虚弱的路灯,羸羸弱弱的亮着,像是承受不住这校园的阴森,而做出了妥协,偏居一隅,愣是连路都不敢照亮。
不知道是不是校服女鬼被处以火刑的画面,太过残忍,然后周围的鬼们看到,引以为戒了。
导致今天的学校格外太平,直到苏殷他们离开学校,都安静如鸡。
但有句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
尽管苏殷觉得她只是走了两天的夜路,却两天都遇见鬼,这概率实在有点大,还有点运气不佳。
不过鉴于鬼的前面还追着一个熟人,她也就不计较了。
苏殷拿出“眼镜”
戴上,看着一路狂奔不停的女主,点头评价:嗯,看鬼追人,真有趣。
……
这一条小店林立的街道,正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因为距离学校不远,明天又是周末不用上课,可以看到不少三五成群的学生。
不需要急着完成作业的学生们,恣意地消磨着时间,他们的活动无非吃喝玩,前两项没有问题,后者一间网咖或是游戏厅就可以搞定。
但因为未成年人的设定,他们只能把校服藏在外套下面,小心地揣着家里哥哥姐姐或哪个大人的身份证,来试一试今天的运气。
其实在这样喧嚣的街上,一眼认出女主并不容易,还要得益于楚大佬随手一指,说:“那人有点眼熟。”
苏殷这才看到撒腿奔跑的女主。
可见唐云被警察叔叔带走后,女主的生命力依然顽强,丰富多彩的见鬼生活也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鬼还是那么喜欢她,却又吃不掉她。
至少,一时半会吃不掉。
苏殷想着女主从小到大跑赢的鬼无数,这么一只身残志坚的鬼,应该不成问题。
苏殷一边看戏,还不忘发表意见:“我看追不上。”
“她跑的方向,前面是人工湖,没路了。”
楚澜不看好女主,说:“逃无可逃,怕是要凉。”
“跳进水里啊!”
苏殷认为女主完全可以跳湖保命。
她指着那鬼和楚澜说:“这鬼一看就是不能游泳的,它一下水,还不变成鱼食?我倒觉得女主逃脱的几率很大。”
楚澜闻言,噗地一声笑了起来。
鱼食的比喻非常形象。
着眼望去,那是一只碎尸鬼,并且碎得极其零散,不是将人剁成几大块方便弃尸的那种;而是更精细地剔骨取肉,骨骼剁成小小的骨头块,其余绞成肉馅……似乎只待下锅烹饪了。
它的脑袋也许已经被煮过了,白骨森森,挂着不多的肉渣,湿淋淋好似刚从汤锅里捞出来……
鬼没有形态,他们往往会选择自己最印象深刻的一副面貌呈现出来。
而没有什么比自己尸体的惨状,更容易让他们记住了。
这也是为什么厉鬼总是非常好辨认的原因。
正如碎尸鬼这般,走在街上,不止他自己印象深刻,想必只要看上一眼的人,都会彻夜难忘,噩梦连连。
诚然,保持这样一幅表象,有利有弊。
好处是在凶手家转上一圈,将凶手吓死的可能性极高,弊处是行动不便。
一堆碎肉和骨头块,拼接起来已属不易,若再跑起来,那当真是跑一路掉一路,刚捡起来手指头,又丢了膝盖骨,转头肋骨又掉下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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