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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越执红先行,他摆了个中炮,郑曙声跳马。
曹越也跳马,再出边车,这是他的习惯下法,这样攻击性才强。
“小曹,听说你出钱帮助了一个同学?”
郑曙声一边落子,一边像拉家常一样问话。
“阴差阳错遇到,觉得那一家确实需要帮助,就伸援手了。
也不是白帮忙,以后几年她要帮我做事情,就当预付的工资了。”
曹越也没什么隐瞒,把情况告诉了郑曙声。
他相信,郑含已经把其中的大部情况都告诉了父母,他再遮遮掩掩,那只能说明他有另外的想法。
这种事情,光明正大说出来,才不会让人觉得异样,他非常清楚这一点。
要是说的扭扭捏捏,说不定别人就认为他别有用心。
“你有善心,”
郑曙声称赞了一句后,再道:“能拿出这么一大笔钱帮助别人,没几个人能做到。”
“也不瞒郑叔叔,其实我不缺钱,”
说话时曹越的马跳过了河,吃了郑曙声一个卒,“金晓雷一家非常困难,我让人帮忙了解过,确认情况后,我才帮他。
对我来讲的举手之劳,却让他们一家子彻底改变了生活,让他们从穷困为解脱出来,我觉得我的做法没有错。”
“你拯救了一家人,这非常让人称道,”
郑曙声怕曹越误解他的意思,赶紧说道:“我也挺敬佩你对金钱视如粪土的态度,我们肯定做不到。”
“郑叔叔,其实我也没视金钱如粪土,每次和同学去外面吃夜宵、晚饭,结账时候我都会随口砍下价,能便宜几块钱也是好事。”
曹越笑着用过河的马,把郑曙声的当头炮给吃了,再道:
“我只是觉得,钱用在该用的地方,才会表现出它的价值。
一掷千金买豪车,呼啸而过间吸引别人的注目,我觉得不如给乞丐十块钱来的有意义。
我花二十万给我家人买件礼物,不如帮助一个人度过难关给我带来的喜悦大。
我行事的准则是,值得我去做的事情,我不会计较要花多少钱,不值得我去做的事情,我锱铢必较。”
“看来你挺有性格,所有人都说你很优秀,”
郑曙声飞起相,把曹越的马吃掉。
“有性格又非常优秀的男人,总是别人关注的焦点。”
“我明白叔叔的意思,”
曹越笑笑,将自己的车推到对方的相缺位,准备再度进攻:“我和郑含一样都很优秀,被很多人关注。
不过,我只喜欢郑含,至少我们一起交往的时候这样。
我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其实叔叔不必提醒我什么,像我这样,经历过无数次生死考验的人,对生命的看法和常人并不一样,活着,好好地活着,有时候比什么都重要。
陪伴在你身边的人,待你好的人,一定要珍惜,不然可能就是你一辈子的遗憾。”
“你经历过很多次生死?”
郑曙声有点惊讶。
其实他对曹越了解的并不多,更不知道他曾加入华夏最神秘的特种部队,他以为曹越只不过是当过几年兵,在部队里混个资历而已。
“我当兵时候杀过人,也曾被人追杀,好几次差点失了性命,和平年代并不是没有战争,只不过普通大众不知道而已。
我亲眼见过到,自己的战友牺牲在自己面前,也很多次把子弹射进敌人的胸膛,把他们的脑袋打破,甚至做的更残忍。”
说到这里,曹越苦笑了一下,“我今天说这些,并不是吹嘘自己以前有多厉害,只是想告诉叔叔,没有什么困难能难倒像我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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