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一棵开花的树(第1页)

这场生日会颇为隆重,到了半夜时分才算结束。

鲁讯回去后写了日记,简短记下了此事。

“晚孙福园来部,即同至中央公园饮茗,逮夕八时往协和学校礼堂观新月社祝泰戈尔氏六十四岁生日演《契特罗》剧本二幕,归已夜半也。”

这场盛会可以说非常成功。

泰戈尔受到了北平文化界的追捧,新月社借势成功,给北平文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特别是演出的诗剧《齐德拉》,得到了众人的交口称赞,林徽茵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无论是扮相还是演技都相当出彩。

林子轩和徐至摩成了陪衬,但也得到了认可。

祝寿活动结束,回到住地,徐至摩还很兴奋,林子轩却已经有了归意。

他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外的月光,正是在热闹之后才愈发孤单,繁华过后才倍感凄凉。

林子轩深切的感受到北平不适合他。

这里的空气太压抑和沉闷,政治色彩太过浓重,而文化氛围又过于狂热,很容易被各种思想影响,从而失去自己的判断力。

他喜欢上海较为轻松闲适的氛围,众人谈论的大多是金融和娱乐的话题。

上海的言论相对自由,论战也没有这么激烈,到了不讲道理的地步,虽然这里是新文化的发源地,但林子轩一点也不留恋,反而觉得厌倦。

最重要的是北平不是他的家,在这场盛大的宴会后,他有点归心似箭了。

他铺开稿纸,写了几句话,准备明天寄给冯程程。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盼。”

这是后世诗人席慕荣写的一首诗,林子轩截取了其中一段。

他和冯程程结婚后。

这是第一次分开这么长的时间,他也很久没有给她写诗了。

前些日子在北平四处游览,参与论战,好不热闹。

但热闹过后,剩下的只有空虚。

林子轩躺在床上,回想着和冯程程的点点滴滴,一股幸福萦绕心间。

来到北平后,他一直都没有去见陆小蔓。

不是怕会发生什么,而是过去的事情就这样过去吧,要珍惜眼前。

第二天,他把信寄出去,接着去和《世界晚报》的成社我谈了谈。

在林子轩答应不会干涉报纸的宗旨和运营,保证报纸的独立性后,成社我同意了林子轩的入股,林子轩出资2000银元,成为了《世界晚报》的大股东。

同时,成社我负责万象书局在北平的发行工作。

还会创办北平读者喜欢的报纸和杂志。

两人达成了初步意向,具体的事情可以以后慢慢谈。

成社我想要在报业大干一场,以前苦于没有资金,如今有了林子轩这个金主,他的很多想法都可以实现了。

谈妥了这件事,林子轩对北平不再留恋。

1924年5月9日,他来到北平前门火车站,前往天津。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商海风云

商海风云

一个夏日的雨夜,他救了熟睡的女领导,本以为是一段奇缘,不曾想却惹上了一身麻烦,更可怕的是,竟然落入了一个精心打造的圈套,让他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没根基,没靠山,没人脉,没资源,一个农村走出来的打工者,一步步走向人生的巅峰。...

天行圣医

天行圣医

古天行是上界丹药奇才,他炼制的九转不灭丹轰动上界。在一次被追杀过程中身死道消,一缕魂魄被九龙药鼎带往地球,重生在古一行身上。...

虫群崛起

虫群崛起

一次背叛后的死亡,却让他在意外中莫名其妙的成为了虫族的主宰,同时也背负着在异族威胁下,种族兴衰的重任。但目前,他想到的还没有那么长远。先消灭人类再说吧!P...

绝色凶器

绝色凶器

绝色凶器...

顾先生闹够了没

顾先生闹够了没

顾先生闹够了没免费阅读,主角苏可歆顾迟。小说顾先生闹够了没全文预览苏可歆只想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莫名其妙地成了总裁夫人?顾迟许她一抹温柔,宠她入骨,待她如宝。她以为,这或许就是幸福了吧,可他突然将一沓纸丢在她面前苏可歆,我们离婚吧。...

凤临天下:绝世倾城

凤临天下:绝世倾城

褚楼兰,本是21世纪普普通通的路人甲一枚。桃花未沾过一朵,却被一大婶误将其当作小三,派人追杀!她无路可逃之际,穿越到星辰大陆,吻上司马骞允的唇,从此乐此不疲。司马骞允眼含杀意,将她培养成复仇的棋子。褚楼兰不管不顾,一心踏上寻爹找娘的道路。路上,司马骞允一路给她开黑,楚林皇帝对她有求必应,暖男默默为她守护她开心的虐小人,战BOSS,期间不但收割男神的心,还证道成功但是,最后遇上终极BOSS,那个让她又念又爱又恨的人,泪水模糊双眼,却迟迟下不去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