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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清洗日就要到了,明谙等不到女婴长大,他又将女婴冰封了起来,暂时冻结了她的时间。
然后,他亲自去了元老院的洗礼现场,有许多的孩子,其中几乎全是纯血,他很满意,所以他很有耐心的等到了洗礼结束才动手。
解决完了所有的人,在看到那个躲起来的小姑娘时,他认真的夸奖了一句她的天赋很美丽,小女孩没有回答他,她害怕的瑟瑟发抖,而因为今天清洗日的活动比他想象的还要快就结束了,他忽然想到了看看女孩的人生来打发时间。
反正要杀她,也不急于一时。
然后他看到了一幅什么画面呢?
有一个漂亮的小丫头依偎在他的身边,开心的叫他明谙,那是一个冬天,她穿着厚厚的衣服,好似将自己裹成了一个球,她亲吻着他的脸,满心欢喜的说道:“我喜欢你,超级喜欢你,不论这一辈子多长,我都要陪在你的身边。”
那时的他是什么表情?
那洋溢着幸福感的脸就像是个傻子。
画面到了这里戛然而止,因为那个女孩昏了过去。
明谙在那个女孩的面前蹲了许久,他在考虑要不要杀了她,杀了她,那就不会有那个小丫头的出现,那他也不会变成一个傻子,可在举起镰刀的时候……他又不想杀她了。
他想,大概是有一种在杀自己丈母娘的罪恶感,让他收手了。
然而,他不可能有罪恶感这种东西。
他太无聊了,无聊到想要一个人能出现,打破他这么无聊的的生活状态,总归到时候他觉得不满了,就把那个丫头杀了就是。
十年后,他去了奥西里斯中学,以明谙的名字,他在学校认识了夏朝,也认识了王辞,在这对年轻的未婚夫妻闹别扭要分手的时候,他会在一旁无聊的看着,然后走出了教室锁上了门,第二天,他们也依旧没有分手。
又过了将近三百年,听说,夏朝与王辞生了一个女儿,是一个珍贵的纯血。
他只是送了一份礼,并没有去看那孩子究竟是何模样,他要为自己保留一份新鲜感,而且还有事情等他处理。
燕萝的心脏终于与女婴的身体适应了,明谙解除了冰封,女婴恢复了人类正常的生长速度,他没有带孩子的兴趣,在一天傍晚,他把孩子放在了一个历史学家的门口,那是一个很喜欢研究吸血鬼文化的男人,十六年之后,明谙只不过放了一点有关于奥西里斯有吸血鬼存在的消息,那个姓曾的教授就带着自己的女儿搬来了奥西里斯。
至此,所有的事情都有了一个会必然相会的理由。
不论是风光,还是有着燕萝心脏的曾雪,都会来到奥西里斯。
那一天,明谙站在玻璃窗前,他看着那费力的拖着行李箱的小丫头,露出了一抹笑容。
一个没有血腥味的纯血贵族,瞧瞧,这是多难得一见的一朵奇葩。
他很满意,因为她成功的勾起了自己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