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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 世界任务 带走你的呼吸10(第1页)

阿梨对林夕说道:“晚上我自己去酒吧,你抓紧修炼月之淬体术,我觉得那个伍迪在靠近你之后说出‘狼人’两字时面露惊色,应该如传说中所言,狼人一族对血族可能有天生的克制。

今晚是阴历十四,这三天你都抓紧练习淬体术吧,你保命的手段除了空间几乎没有,面对这样变态的吸血鬼实在不够看。

回去我看看能不能用社区积分给你换个攻击性的技能书去。”

林夕点头,其实她也有所察觉,论实力阿梨要高出她很多,根本用不着她这个二半吊子来保护。

不过林夕觉得大战在即,这三天的淬体术是起不了太多作用的,或者……

她可以去试试死咒术里面那个她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噬心毒蛊〗,炼制这个东西到最后因为数量巨大,会很消耗精神力,但是这是她目前能掌握的克制吸血鬼的唯一手段了。

反正跟阿梨两个随时可以联系,于是叮嘱阿梨千万小心,林夕就一个人去了郊外,希望运气好,可以捕捉到五毒虫。

〖维尼家的美味餐馆〗里,莫里森看着定位仪上面代表着执行者的绿色圆点,眼中有利芒闪过。

很好,看来这次他带的这几个中级执行者,没一个是是省油的灯呢,他倒是要看看,一个个的心怀鬼胎都要干什么?

阿梨这个晚上并没有什么收获,怏怏的回了家;林夕在野外逮了一宿的虫子,倒是收获颇丰。

第二日,两个人同时接到莫里森的消息,要她们下午四点,去从来没吃到过饭的饭馆集合,有事相商。

左右现在也不需要出摊子了,林夕闲来无事跑去网络各种查阅资料,倒是真的查到一些东西。

比如在上古传说中,血族与这个世界上最牛叉的教会——圣光教会那一场五万年前的大决战。

那时圣光教会的教皇是个神威凛凛的绝世天才,有〖炽阳之子〗的美称,与当时执掌整个血族的血皇展开一场灭世之战,最后同归于尽,双双陨落。

啊哦,这个世界的历史貌似蛮悠久的样子。

那一场战役之后,血族与圣光教会便消失在这天地间,留下的只有传说了。

——据说,血族拥有悠长的岁月,号称不死一族。

——据说,血统高贵的血族,各个都是俊男美女。

——据说,血族天生畏光。

——据说,血族和蚊子一样,惧怕大蒜。

——据说,血族浑身上下刀枪不入,力大无比,只有心脏和头颅才是他们的弱点,而且必须要使用银器或沐浴在阳光之下超过百年的树木方可杀死他们。

……

……

林夕跑去菜市场,购买了大量的蒜头丢进空间里去,两套银质餐刀、叉,又搞到一些号称很有年份的木头,让他们给加工成长短不一的标枪,再加上一个LED狼眼手电。

这么多道具,就不信搞不死你一个血族。

所谓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一下子花掉不少玛盾,可林夕的心里安定多了。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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