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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阵前答话?”
他朗声答道。
未等对方动怒,他便将手中长枪挂在马鞍之上,伸手从背后取出一把宝雕弓,朝城头晃了晃。
随即,从不知何处取来一支箭矢,不见走什么瞄准的动作,搭在弓上,便朝城头射了过去。
那名鲜卑将军作势要躲,后背却突然被人抵住,动弹不得,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这支箭矢越来越近,不由得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噗——”
一道沉闷的声音响起,却非是箭矢射入血肉的声音,那名武将睁眼一看,却发现那支箭矢刚好穿透了他肩头的皮甲,却没有对他造成丝毫伤害。
仿佛城下之人本就没有使用多大的力量,那支箭矢射穿皮甲之后,便直直停在他的肩头,让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绝对算是颜面扫地。
他有些恼怒地回过头去,想要看看是谁抵住了他的后背,却看到了宇文成都那张面沉似水的脸,当下掩口不言。
宇文成都当然可以看出这支箭矢针对的并非己方武将,倘若加以躲闪,丢了面子不说,还有可能反倒因躲闪而被射中。于是,他抬起凤翅鎏金镗无刃的侧面抵住了这名武将,让其躲闪不得,这才使得对方毫发无伤。
敌将的实力如何,暂时还看不透,但对方的箭术,至少要超过自己!
宇文成都暗暗咋舌,他看得分明,己方将军所穿皮甲厚度不过半指,想要在城下射穿皮甲而不伤及对方性命,至少宇文成都自知无法做到。
这几乎就等同于十丈开外射穿发丝,没有一定的天赋与数十年的苦练,根本达不到这种程度。
至少,鲜卑族内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将军不是没有,却寥寥无几,总共不过一手之数而已。
不过,宇文成都虽然对敌将的射术啧啧称奇,却对其做法不予苟同。
在他看来,弓箭的作用就是用来杀伤敌人,而非用这种花里胡哨的技巧来挑衅,这也是他学弓而不精的原因所在,非是不能,而是不愿。
在他看来,弓箭的准度只要足够射中敌人足矣,剩下需要练习的,不过是出箭的速度与箭矢上附带的力量罢了。
因而,宇文成都对敌将这种挑衅的方式发自内心地感到厌恶。
但经过昨日那般心态上脱胎换骨般的转变,对于他而言这点事情已经引不起他的愤怒,因此对于敌将的挑衅,他只是淡淡的环视四周,道:
“斩敌首者,赏成羊千头,良马百匹!”
对于鲜卑人来说,牛羊便如同粮食一般,在作用上几乎等同于货币。
千头成羊,已经算得上是一笔极度丰厚的奖赏,若懂得放牧,至少能够满足十人一生的事物供给,绝对算得上重赏。
更不要说,还有马匹的奖赏。
马对于草原民族来说,可以算得上是第二个生命,不但能够提高他们的游牧效率,必要时还能够以马换命,绝对是他们安身立命之物。
如果说,牛羊对于鲜卑人来说如粮食于中原人,那么马匹就是他们的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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