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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上课真的那么没意思吗?”
回家的路上,李麦这么问浩浩。比·奇·中·文·网·首·发带着儿子去相亲,他是要这么做的,因为他不能扔下儿子不管,哪怕几个小时都不行。可是儿子若是因为可以不上课而欢天喜地地和他一块儿去相亲,他倒是心里不痛快了。
“没有啊,我感觉挺好的,而且每天都能见到多多。”浩浩说着,蹲坐在一边的大猫低吼了一声配合小主人。
浩浩又问开车的李麦,“老爸,我们带大猫去吗?”
李麦回头扫了眼大猫,说,“不带,大猫是老虎,非把人吓坏不可。再说,家里也要留个人看家。”
“好吧。”
浩浩摸着大猫的脑袋,对大猫说,“大猫,明天你就自己在家里待着,不要让小偷跑进家里,好不好?”
大猫重重地点头,低吼了一声,估计那意思是保证完成任务。
“对了,上午拉娃阿姨来过。”浩浩忽然说。
李麦猛地回头看了眼浩浩,问,“拉娃阿姨?什么时候的事?她去学校找你干什么?”
浩浩和大猫在后排玩起了你拍一我拍一的游戏,一边说道,“就是早上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她来看我啊。我生日那天她不是说要晚几天生日礼物才到吗,她就送过来了。”
李麦哦了一声,问,“她送你什么了。”
浩浩从书包里拿出一支钢笔,说,“是一支钢笔。我看拉娃阿姨的表情很严肃的样子,我觉得这支钢笔一定是她最重要的东西。老爸,要不你帮我还给她吧。”
李麦腾出一只手接过钢笔,低头扫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笔帽上几个已经被磨得有些模糊的俄文,沉声说,“没错,这支钢笔对拉娃阿姨来说很重要。我帮你还给她。”
把钢笔放在手套箱里,李麦思索着。他估计,这支钢笔应该是拉娃的爷爷给她留下的唯一念想笔帽处刻着拉娃的爷爷鲍里斯的名字。拉娃为什么要把意义如此重大的钢笔送给浩浩作生日礼物呢。
想不明白,李麦便不再去想。
“儿子,中午咱们外面吃饭去。”
浩浩问:“又是唐朝食府?腐败的生活何时才是个头啊。”
“呃。”
浩浩说得好有道理,李麦竟无言以对。
“那我带你去吃路边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那种。”李麦想了想,说。
“行啊,大猫也自己动手。”浩浩说着看了眼大猫,大猫重重地点头。
“说走咱就走。”
李麦在前面拐了一个弯,从干道驶入了街道,左转右拐地开了十分钟左右,街道是越来越小,两边的建筑是越来越老,老城的味道、生活的感觉越来越浓厚。显然,李麦已经驶入了老城区。
所谓老城区,并不是脏乱差的那种城市污垢区。指的是三十年前的新城区城市在不断地发展,建筑物以及各种基础设施在不断更新,区域在不断扩大。起码每三年,就会有一片区域光荣地变成人们眼中的老城区,而同样的,起码每三年,就会有新的城区会从市府的规划图纸变成实实在在的地方。
这片三十年前出现的第一批现代化城区,实际上到了今天,即便再新的城区都有很多东西没法比起码老城区不会像本市有些城区那样,暴雨之后成为一片泽海。
环境决定居住人们的类型,因此影响各个方面,比如穿着,比如生活习性,比如生活节奏。
老城区让人味道了生活的味道。
在路边的停车位停好车,陆地6200超过五米的车身超出了停车位,但四个轮还在停车位里。在停车位前方约十米处的街角,有个小门面,什么招牌都没有。店里排着三四张桌子,然后店面前面的空地排着约莫七八张桌子。
此时此刻,所有的桌子都坐满了,因为正是午饭时间。
几乎每一位顾客面前摆的食物都差不多,一只大碗,盛汤的那种大碗,味碟,米饭,一两味碟装着的小菜,没了。
这里只有三种食物:猪杂汤、猪肉汤、牛肉汤。
根据搭配的蔬菜不同,可以做出十几种不同的汤。
只有汤。
在这里用餐的,大多是租住在这里的务工者,其中就不乏写字楼里的文员。花很少的钱能够吃到肉并且有汤喝,而且不需要坐等许久,一顿饭只需要花掉半个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付出最少九块最多十六块的软民币。
与之形成正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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