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吃掉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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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云雾黑压压的一片,走在街上的行人,匆忙地赶着路,或是站在街边,伸手拦下计程车。
其中,混迹在人群中身穿蓝色卫衣的男孩子,正眼巴巴地望着,艳羡不已。
林季南摸摸自己的兜儿,哭丧着脸,“统哥,一个五毛硬币,公交车都坐不了。”
说着,他便宝贝似的摸摸硬币,将它揣回兜里。
身上的蓝色卫衣已经洗到起球了,深色的牛仔裤发白发旧,膝盖靠上,大腿的位置破了好大一个洞。
那洞破得很有艺术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买来时就是这种模样。
初秋的天气,林季南站在街边,有点儿冷。他吸了吸鼻子,随即甩开两条腿,用力奔跑。
“林先生,你还好吗?”系统听着宿主气喘吁吁的声音,生怕他一不小心背过了气。
原主的身体很孱弱,从小便一直在生病,能活到二十多岁就是一个奇迹。
林季南很不好,他没跑出一百米,便累得不行了,嗓子发疼,口腔里还有一股子难闻的血味儿。
天上,渐渐落下了雨点,起初只是水蒙蒙的,之后,便是瓢泼大雨。
林季南躲在一家超市门口,他不敢进去,口袋里没有钱,不在店里消费买点什么,别人会不高兴的。
过了一会儿,天上开始打雷闪电了,阵仗弄得很大,像有人在渡劫似的。
林季南从未见过红、黄两色的电,它们和紫电相互纠缠,迸发出浓烈的光芒来,一时间大地被照得雪白。
路旁的树被劈倒了,噼里啪啦地燃烧着。
林季南缩了缩脖子,厚着脸皮躲进了超市。
老板娘哆嗦着,看样子是被吓着了,“小伙子,你坐过来点儿。”
她盛情邀约,不由分说地塞给了青年一把椅子。
外面的雷声越来越大,闪电就跟蹦迪时候的灯光一样,一闪一灭的,要将人的眼睛给亮瞎掉。
老板娘说她活了这么多年,倒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雨天。
林季南摸了摸鼻子没说话,他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饿的。
事实上,原主已经有两天没有吃过饭了。他是一个孤儿,被裹在襁褓里,扔在了孤儿院门口。
就这样,他在孤儿院里长到了16岁。原主五官清秀,却一直无人领养,只因为他的左边脸颊,耳垂下与下骸骨的地方,有一块青色的胎记。
没人愿意领养这样一个孩子,天生便带着缺陷,倘若哪一天,他的父母后悔了,凭借孩子脸上的胎记找到了他。
他们岂不是白帮人养儿子了?没有人会做这样的傻事。
16岁之后,原主便离开了孤儿院,他没怎么上过学,只到了初中一年级,便没钱读书了。
他做过一段时间的服务生,给餐厅里打扫卫生洗盘子。但老板欺负他是小孩儿,支使他做了三个月的活儿,发到手上的只有八百块钱。
原主只是软,他并不是傻,拿到钱后他就辞职了,睡过天桥,也躺过公园长椅,一路磕磕绊绊地活到了现在。
一次偶然,他开始接触到了网文,男频竞争太过激烈,他便转战去了女频,写的是小众类型——耽美。
十八线垫底写手,成绩并不出众,但勉强混口饭吃还是可以的。
原主很勤奋,同时更着四本书,靠着微薄的全勤,一个月能有三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