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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去小说网 www.aiqutxt.com,最快更新王后心怀蜜谋最新章节!

    早些年月的民风与后来大不相同, 奴籍者几乎不被当人看。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来不知父母是谁,死时连个名都没有。

    寻常人对待奴籍者,只当是其主家府中会走说会走会喘气能做事的物件, 能听人言,使唤起来比牛马好些,如此而已。

    因为奴籍者多是做粗活重活的, 若是个身骨细弱又无父母稍稍照应的小女奴, 那就很要命了——

    吃饭抢不过块头大的奴籍同伴、做粗活力气没别人大、想做轻巧细活又轮不上。

    长久无用的奴籍者只会徒耗主家米粮,所以一旦有病有痛, 被丢到乱葬岗去等死是常事。

    但有个小女奴运气不错, 在经历了七、八家主人, 被送来送去, 辗转就到了缙六公子府。

    六公子李恪昭是缙王继后所出, 因继后见罪于王而受牵连, 稚龄被打发出宫, 独处一府。

    与旁的公子相比, 这位小主人明显缺少尊长护持荫蔽,虽并不缺锦衣玉食、仆从云拥, 但在许多事上显然比亲兄弟们辛苦些。

    许是将心比心之故, 六公子李恪昭便比旁的公子更能悲悯弱小。虽性子不算多亲和近人,对府中的奴籍者却意外宽厚, 不会让谁轻易挨饿受冻,有病有痛也给治,从无将谁任意丢出府去等死的先例。

    遇到这么个良主, 这对小女奴来说真真是天大的福气。更走运的是,她还赶上府中老大夫打算收几个侍药僮子。

    原本老大夫打算在府外收平民之子做僮子,不过府中那位金贵的小主人亲自陪着老大夫到了奴籍者所住的杂院,一脸认真地说,“府中又不是没有小孩儿,为何要去外头寻”。

    彼时老大夫面有踌躇:“六公子,他们可是奴籍,算不得是人。”

    可小主人李恪昭严肃辩驳:“他们都有手有脚,有鼻子有眼,能听能说,会哭会笑。若这样还不是人,又能是什么?”

    见老大夫仍在犹豫,小主人索性对同来的某位青年吩咐道:“叶冉,你眼神好,去替老大夫挑几个得用的,给他们起个名。”

    当时的叶冉约莫二十上下,一袭青色华服武袍裹着高长又壮硕的身量,肤色古铜,目光炯炯,笑音爽朗。

    “六公子,您也太不将我当外人了吧?我今日可是来做客的。您指使客人做事,也不客气点唤声‘叶大哥’?”

    那时李恪昭虽年纪不大,却已颇有几分当家人的架势了:“去是不去?”

    “好好好,这就去。”少年叶冉笑着迈步走向一众愣愣跪地、神色木然的奴籍小孩儿。

    因为奴籍者不被当人看,他们中大多数一辈子都活得浑浑噩噩,五感、心性都比寻常人钝愚。

    当日在场的奴籍小孩儿们大都不明白那场挑选意味着什么。

    可小女奴与他们不同。自被送来这里后,她常借故与杂院中的年长女奴们说话,本意是为了多得几分照顾,以免抢不到饭吃。可她们混熟了,多少也明白了府中各处差事的区别。

    小女奴早听说药庐那头的差事最精细,不像耕种、舂米、砸酒那般需要高壮身板和大力气。

    她知道自己身板比同龄奴隶瘦小,还是个女娃,料想将来也长不到多高壮。若一直领不到合适的差事,闹不好什么时候就又要被送给别家了。

    她明白,要是能被挑去老大夫跟前,就可以安安稳稳留在六公子府。

    她很想留下。因为只有留在这里,才能活得像个人。

    所以她瘦小的身躯跪得格外直挺,焦灼的眼神一直追逐着青年叶冉的身移影动,心跳如擂鼓。

    叶冉最终挑了三男一女四个不足十岁的小娃。

    老大夫原本只想收男孩儿的。可六公子说了:“男孩儿是人,女孩儿也是人。侍药僮子的活,有手有脚、有眼有口的人便能做。”

    就这么金口玉言、一锤定音,半强迫着老大夫同意定下了这四个走运的人选。

    四个小孩儿叩首谢恩时,小女娃磕得最重。直起身时,她远远觑向那个金贵高华的小主人。

    小主人着一袭华贵的玄色锦袍,少年老成地负手立在老大夫身侧。

    那日天气不太好,灰云沉沉遮了太阳。可小主人站立之处,却仿佛有光芒万丈。

    小女奴想,我一定要长久站在这光下。

    就在她心中波澜起伏时,青年叶冉在她面前豪迈半蹲,随手揉了揉她枯黄而杂乱的发顶,拉回她的思绪。

    “你这小家伙虽瘦瘦巴巴的,精神头却不错。往后就叫……呃,叫明秀吧?”

    后来所有人——包括叶冉自己——后来都忘了,“明秀”这个名是他起的。

    毕竟这点琐事对小主人、对叶冉实在微不足道。

    可明秀却毕生难忘。因为这改变了她的一生。

    奴籍者有了名字,便如山间精怪于混沌中开了智,总算迈出了修成人身的第一步。

    之后的好些年里,明秀时常反复梦见那个午后,那个瞬间。

    料峭春寒天,穹顶灰蒙蒙。

    少年叶冉半蹲在她面前,有璀璨光华沾衣。他按在她头顶上的宽厚大掌,温暖而真实。

    *****

    在老大夫跟前,明秀是四个侍药僮子中最勤快,脑子也最活络,肯学肯做,让老大夫很是舒心。

    老大夫虽有许多顽固守旧的观念,却也不是个坏人。

    相处一年后,多少有了感情,老大夫就不再嫌弃明秀是个细弱小女娃,欢欢喜喜请得六公子允准,将她从侍药僮子收做了弟子,传授衣钵。

    六公子很敬重老大夫,明秀做为老大夫唯一的弟子便也沾了光,在府中却颇得宽待礼遇,日子比小时好上百倍。

    但她终究是奴籍,若无主人之命,日常在府中就只能行走在规定的路线,除了师父与另几位侍药僮子外,每日最多也就能见到管事与几位小竹僮、小侍女。

    她后来旁敲侧击向好几个人分别打听,陆续知晓了叶冉那日来府只是做客,并不是府上的人。

    也知晓了他那高贵的上阳叶氏出身,知晓了他是个上过战场的英雄儿郎,还是威风八面的王前卫。

    他这般身份,若无意外,明秀穷其一生都很难再与他见第二次。

    但天道自有安排,缘既起,有些人注定会重逢。

    六公子奉王命前往蔡国为质那年,王前卫叶冉也被调拨给了六公子,率十二卫随护六公子前往蔡国王都仪梁。

    做为府医老大夫唯一的弟子,明秀自也要同往仪梁。

    再见叶冉,是在仪梁城内的缙质子府。

    那时叶冉奉六公子之命,在府中西院秘密训练一众死士。

    这舞刀弄剑的,难免有磕磕碰碰,叶冉便命人在西院腾间屋子,常备些外伤药膏,以供众人及时处理简单伤势。

    西院之事既是秘密,这外伤药膏自不能去外头买,都是老大夫亲自领着明秀炼制的。

    第一批伤药不到两个月就用完了,叶冉便又来再取。

    那日是个大晴天,明秀早早穿戴齐整,对着铜镜再三检查,确认发髻没有凌乱,额面没有脏污,这才艰难地讲一大箱子药膏拖往院中。

    可她来了癸水,手脚乏力,动作难免软塌塌。

    正费劲着,身侧探来一直手臂将她拨开。

    她倏地回眸,就见叶冉站在那里,乌衣短褐,高壮如小山。

    与当年初见时相比,这时叶冉已少了外放的少年气,肤色更深,从古铜晒做了黝黑,却让人更觉沉毅可靠,即便隔着衣衫也能看出他臂间虬劲轮廓。

    被他看到自己的笨拙狼狈,叶明秀心下很是难堪,讪讪憋红了脸。她很想解释,很想让他知道,自己平日里手脚麻利、很能吃苦耐劳的。

    可她嗓子里像堵了棉花,长了几次嘴也没发出声,只能傻愣愣看着叶冉不费吹灰之力地抱起了那足有半人高的沉重木箱。

    “老大夫还未起身?”叶冉回头问她。

    她挤出个声若蚊蝇的“嗯”字,叶冉便点点头,打趣笑道:“你这小大夫啊,力气太小了。要我说,你就该找老大夫学学炼制‘大力丸’,自己吃了好补一补。”

    明秀一直记着自己欠这人一句谢,此刻被他调侃,心中失落又焦急,话到嘴边就走了样。

    她莫名其妙迸出一句:“我已学会制玉肌膏了!长久、长久涂抹,肌肤就会变得白嫩些。您,要么?”

    叶冉笑着甩她个白眼:“滚蛋!小不丁点儿个人,胆子倒挺大,还敢拐弯抹角暗着嘲我黑?”语毕,抱着箱子大步离去。

    明秀怔怔望着他的背影,懊恼地握拳揉着发烫的眼眶。

    都怪她读书少了不会说话,她不是那个意思。就是看他晒黑了,心中说不上来的揪疼。

    *****

    在仪梁那些年里,叶冉在西院的时候多,而明秀的身份并不能轻易出入西院,通常一两个月才能见到他一回。

    叶冉是六公子的左膀右臂,府中许多事他都能做主,正事上要求也严格,大家对他都很敬畏。

    不过,他虽严格却不傲慢,偶尔相遇时,明秀硬着头皮上前行礼搭话,只要他无急事,都是会笑着应两句的。

    可明秀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平常还算伶牙俐齿,面对他时就总词不达意,无论搭什么话,最终都以尴尬收场。

    如此几回之后,她在他面前便愈发拘得如鹌鹑一般,察言观色、少说多做,生怕惹他厌恶。

    就这样不咸不淡、不远不近地同处一府数年,她始终没能说出当年欠他的那句谢。

    多年后,明秀无数次回想过往,始终都没弄明白自己对叶冉究竟是何时有了除感激之外的别样心思的。

    或许是后来进西院随他习武,在他一次次恨铁不成钢的呵斥,却又耐着性子的反复斧正中?

    又或者是无数个中宵静夜,偷偷在药庐院中独自练习阵法招式时?

    抑或是,无数次被对战的伙伴摔翻在地,又一次次不服输地咬着牙站起来,得到他拊掌夸奖时?

    还是护送公子归国那年,浴血与叶冉及伙伴们一同断后的生死瞬间?

    说不清。

    总之,心里仿佛有颗种子,若有似无存在了许多年,突然某天就破土而出。

    那些不为人知的懊恼与欢喜、不知从何而来的落寞与希冀,不知不觉就有了清晰可见的缘由。

    她想,他的姓名可真是世间最了不起的两个字。因为每一次她悄悄念他的姓名,最后唇角都是上翘的。

    *****

    叶冉在护六公子归缙的途中遭追兵暗算,中了淬毒的箭,最终痛失一腿。

    归缙后的他很是颓丧,时常一连几日不吃不喝、不言不语,只独自呆坐远目。

    明秀偷偷看过他的背影好多回。

    从前那总是高壮挺拔的伟岸身躯像被抽干了精气神,散漫无力地靠着椅背。即便锦衣华服沐着炽盛晴光,周身却依然黯淡。

    再对比当年初见时那个豪迈舒朗、有光沾衣的叶冉,怎能叫人不心疼?

    可是明秀知道,任何安慰与鼓舞的言词,不管再真挚,对叶冉而言都是虚的。谁也帮不了他,他失去的那条腿,再也回不来了。

    毕竟明秀在他跟前受教数年,时常看着他,多少也懂他几分。

    叶冉自有他的骄傲。痛失一腿后,他避着人,尤其躲着上阳叶氏的人。

    看这架势,他是宁愿余生孤苦,也不愿再面对本家亲族。

    明秀便想,当年是叶冉按在她头顶上的大掌让她感受到生而为人的第一抹切实温暖与生机,那她愿赠他余生,握紧他的手陪着他慢慢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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