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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余创对吕明无话不谈。
陈木顺着余蔚的话往下问:“你见过小月吗?没见你提起小月。”
许是因着陈木身份,余蔚知无不言,“没见过。”不然不会错认小月为自己姐姐。
说起这个,陈木疑惑,朝夕相处的姐姐,余蔚为什么会认错?虽说那天小月和余创打扮有五六分相似,但余蔚和余创的关系,不至于连亲姐姐认不出吧。
“我没敢看正脸。”
对此伊濛非常理解,她去到现场的时候,也没敢看死者正脸。
陈木看了眼伊濛,转而继续把注意力放在余蔚身上,“所以那天,你第一次看到小月?”
“第一次。”
“方便再说一遍你当天的行动路线吗?”
之所以问两次,是为了防止说谎。
一个谎言,如果说习惯了,可能会眼睛眨也不眨地复述,但如果不经常说,很可能会忘记当初编造的那个谎言。
终究不是亲身经历,回忆起来总会忘记曾说过什么,陈木紧紧盯着面前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年,想从对方眼神中读出他想得到的讯息。
“那天晚上九点左右,我回到小区,在健身器材区域待了一会儿,回到家发现家里没有开灯,打开灯看到我姐姐躺在血泊里,当时我以为是我姐姐,我吓坏了,脑海里想到伊濛,就跑到伊濛家楼下,待到第二天天亮。”
陈木似是捕捉到重要字眼,“走之前关灯了吗?”
余蔚啊了一声。
他重复道:“离开家门之前,你关灯了吗?”
“关了吧。”
陈木饶有意味地说:“随手关灯,习惯保持得不错。”
“啊我记错了,应该没有关。”
上官智言语中有些不耐烦,“到底关没关?”
余蔚张了张口,给出笼统式发言,“我记不清了。”
陈木轻笑:“开灯关灯记不清,记伊濛家庭住址倒是很清楚。”话音刚落,似是想到了什么,他纠正道:“噢,是李木子家庭住址。”
“我当时太害怕,脑子一片空白。”
“脑子一片空白吗?那你怎么还记得去找伊濛?”
说话反复,逻辑不通,撒谎惯性。
至于谎言从哪里开始,刻意隐瞒了什么,暂且不明。
余蔚手紧紧攥着沙发角,嘴唇发干,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这时,伊濛恍然,“余蔚,你从哪里知道我家地址的?”上次李木子家庭住址暴露是余蔚跟踪得知,难不成这次也是?
余蔚僵硬地转移转过脖子,半天才回答伊濛的问题,“你告诉我的。”
她有毒吗?要告诉余蔚自己家庭住址?
“撒谎,我什么时候告诉你我住在哪里的!?”
不知怎地,余蔚对“撒谎”二字反应异常过激,整个身体猛地一个激灵,意识到所有人目光都放在自己身上,深呼吸好几次,平复好心情后,向伊濛说明原委。
自媒体时代,大家喜欢在社交软件上分享生活,像伊濛这样的工作性质,更要时不时发个动态保持活跃度。
搬家这种隐私话题,伊濛自然不会在微博上发表,但其它照片里依然露了马脚。
刚巧余蔚跟着姐姐余创来过伊濛所居住小区,对小区里设施有印象,再结合伊濛朋友圈和微博动态,基本断定伊濛住在附近,且极大可能是这个小区。
而且,伊濛在朋友圈吐槽过拿快递很不方便,快递小哥只送到小区门口,所以余蔚猜测伊濛家住在小区后面的楼。
再加上伊濛喜欢阿拉伯数字2,范围近一步缩小。
听完余蔚解释,伊濛只觉头皮发麻,不可置信地看着余蔚,很难相信,冷静做出分析的人是面前这个十七岁的少年。
上官智眨巴了下眼睛,他甚至觉得这货比他更适合做警察。
陈木面无表情,“余蔚,你知道你这种属于违法行为吗?”
“违法?我违什么法?”
“侵犯伊濛女士隐私权,涉嫌非法取得公民信息罪与骚扰。”
伊濛认同地点头,她觉得余蔚有点儿可怕,平时发动态,她根本没想太多,完全就是随手一发,哪曾想被标记家庭住址了呢。
看来以后更新动态需要谨慎再谨慎。
余蔚年纪不大,却对涉嫌非法取得公民信息罪了解不少,他反驳道:“我没有通过其它途径获得伊濛住址,我没有私下调查,是伊濛本人告诉我的,她也不止告诉了我一个人,不算违法。”
“那隐瞒案件真相,算违法吗?”陈木瞳色深深,唇角含笑地看着余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