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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哲的故事很简单。
大学毕业后炒股赚了不少钱,半个脑袋挤进了所谓的上流社会,一次高端酒会,碰见了个姑娘,很喜欢,第一次有了收心的念头,于是结婚。
婚后没多久,一次大股灾,金融天才也没能躲过,大难来临,老婆要离婚,方哲把最后一分善良给了她,净身出户,顺便给自己立了座碑,然后就准备去死了。
去了中东,去了非洲,在钻石矿里当过矿工,和狮子打过架,扛过枪,当过雇佣兵,干过杀手。
聪明人在哪里很快都能混出头,不到三年时间,差点混成一个小国家总统的女婿,婚礼前一天落荒而逃,改头换面回到魔都,给自己守墓,偶尔在自己墓碑前啪啪啪。
这很方哲。
“你呢?”
抽了大半包烟,总算讲完自己的经历,方哲长长喷出口烟雾,看向李玄,不到三十岁的人,眼神深邃的仿佛个看破世事的老人。
李玄笑了。
“我修仙去了。”
咳咳咳……
方哲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没把眼珠子咳出来,满脸懵逼的看着李玄,“你说啥?”
“想修仙不,叫师父,老子教你。”
笑眯眯的看着他,李玄调侃道。
这种感觉很爽,能在方哲面前装逼的机会可不多,这家伙很聪明,大学很多次,都是装逼不成反被草,现在算是风水轮流转了。
“让你三招!”
方哲站起身来,松了松筋骨,脑袋转了两圈,嘎嘣嘎嘣响,很是凶悍的样子。
修仙?
骗鬼呢,打死都不信!
李玄依旧坐在那里,轻轻一点,方哲顿时感觉脚下一轻,身体腾空而起,三百六十度大风车,半空中转啊,转啊,转了几圈,稳稳落在地上。
有些头晕眼花的看着李玄,方哲重重吐了口吐沫,好一会儿,才竖起根中指。
“最多叫师兄!”
……
中午。
放学铃声响了以后,思思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背上小书包,等了一会儿何鑫鑫,和曼曼老师说了再见,然后蹦蹦跳跳的朝学校门口走去。
每天上学放学,她都很开心,只要走出学校大门,爸爸就会在那里等着。
还有将军,将军现在越来越听话了,在操场上玩的时候,它都会趴在学校外面铁栏上看,时不时还汪汪叫着,像是给小主人加油。
小朋友们都可羡慕了。
何鑫鑫是个迷糊蛋,这么大人了,走路还经常摔跤,爸爸不让和他手牵手走,思思是女孩子,要和他保持距离,免得被他拽倒。
“何鑫鑫,你走快点,你怎么跟只蜗牛一样呀,我爸爸等着我呢!”
回头看了一眼,何鑫鑫走的慢吞吞的,思思撅着嘴巴催促道。
“我才不是蜗牛呢,思思你走慢一点,别摔倒了,摔倒了可疼呢。”
何鑫鑫有些担心的说道,看了看自己的小膝盖,前两天摔的,上面血痂还硬着呢,痒痒的,忍不住总想抠,被爸爸打过好几次手。
“呀,思思你看,这里有只虫子,这是什么呀?”
何鑫鑫忽然有些好奇的叫道。
“啊?”
思思快步跑过去,小书包一颠一颠的,蹲在地上,看着那只尚未脱壳的蝉蜕,土黄色的外壳,两只眼睛上有红丝,还有两只爪子,好丑的样子,还有点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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