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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反手抽出自己的獠牙向公孙展显示,“若它像我的獠牙一样锋锐,花姑子早在两刻钟前,被匕首刺入胸膛的瞬间就已毙命。”
“显然这件匕首的主人是为了云梦泽之行,临时找来的武器。但这同样也说明,她平时鲜少与人动手,或者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否则不会这样无知,拿着一把不好用的武器。”她笑了笑道,“这种人通常要么是与世无争,要么,就是养尊处优!”
“但现在她却举着匕首亲自行凶,这正说明她和花姑子的关系很私密、很隐晦,不能让旁人知道。”
“杀人是门技术活儿,这么个新手亲自来杀人,又怎么会不露出马脚?”横竖花姑子在几十息内也不会死掉,她又不是巴巴地赶来做慈善、救仇人,索性将吊针摘了扔在一边,在帐内继续搜索。她见公孙展听得津津有味,干脆继续给他科普道,“你看花姑子的发髻都不显凌乱,显然之前根本未与人做过殊死搏斗,并且把匕首还是从她胸口正面扎入心脏的,可见她认得来人,并且放任这人离自己很近。”
“人与人之间都有个心理上的安全距离。没有那般亲密的关系却相距过近,会令人很不舒服。”她伸手比了比,“所以,她当时和凶手的距离,约莫是大于半臂、小于一臂,这是普通好友之间可以容许的距离。”她看公孙展有些茫然,知道他不太清楚“心理距离”的概念,这本不是南赡部洲的词汇,她也不指望他像长天一样能听懂,所以她立刻换了个说法道,“我的意思是,花姑子必定认得凶手,并且也没以为她会来灭口。”
最后她道:“从伤口判断,杀手的个头不高,很可能是女人。”
公孙展等着她的下文。
“花姑子身材矮小,身高约在四尺五寸左右(一米五),这匕首却是从下方直直捅入的,角度刁钻,可见凶手是将它藏在袖中,出其不意地扎进花姑子胸膛。”她指了指花姑子胸口上的伤势,“若换作是正常高度的男人想从这个角度捅伤花姑子,手腕要放得很低,出招就极不舒服。凶手行凶必然追究效率最大化,不可能走这种弯路。所以如果凶手不是个矮男的话,多半就同样是女人,而且身材不会太高。”南赡部洲的男人,平均身高都远远超过了华夏,她每次和长天站在一起,都觉得自己像个孩子,咳,是这个世界无公害无污染所以水土更养人的关系么?
呃,好像跑偏题了。她将思绪拉回来,抚着秀气的下颌道:“奇怪,为何不须等涂尽的魂魄分身出来,我也猜到凶手是谁了呢?”
……
宁小闲返回毡帐时,长天抬起头道:“都还顺利?找着了幕后人?”
“找到了。”
长天嗯了一声,目光扫过她周身,微微一凝道:“你的左手。”
被他这么一提醒,她才觉得左手隐约有几分刺痛,抬起来一看,四个指节高高肿起,皮肤破了,流出来的血液却早已凝固。她这才想起来,这一路往回赶,居然忘了手上的伤:“不慎和僵尸对击了一拳,只是皮肉伤,无妨。”和人打架这种事,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下回她要谨记自己现在是凡人身,不能轻易和人对拳。
“来。”长天将她拉到水缸边,打了水为她细细洗濯伤口。她奔波许久,皮肤上粘了些草屑和灰尘,将这些都冲去之后,他拿出白巾轻轻吸走她手背上的水珠,这才取蚯后乳汁,涂在伤患处。随后,他在她小臂上仔细探捏几下,确认臂骨安然无恙,这才握起柔荑,轻轻推拿揉捏,一方面消肿,一方面令灵药效力快些发挥。
这丫头还是凡人时,就被他要求以药汁洗浴过,如今底子还在,身体强度胜过普通人些许,否则常人和银僵实打实地对击这么一记,指骨都要破裂。
趁着他给她治伤的功夫,她将方才发生之事简略说了一遍,才道:“花姑子死了,涂尽在她魂魄离体前搜过她的记忆了。”
长天手上微微一顿:“围杀你的竟有二十余人?是我大意了,真该一同前去。”本以为流言传播开来不过十多个时辰,最多就是七、八人寻仇,她和涂尽、公孙展尽可以收拾掉对方,随后顺藤摸瓜。看来,他还是低估了这些人对隐流的痛恨程度。
他手法很好,宁小闲不觉疼痛,反而舒适得闭目享受道:“你若让人认出来了,那想杀我们的人就不是二十个了,说不定就是二百多个。”论拉仇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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